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絕地花園之愛情故事

這是一個罹患"三好式遠端肌肉病變"的患者楊玉欣和自日本組樂團來台演出的貴島的愛情故事,這種疾病末梢肌肉會先出現無力然後向身體中心擴散,最後連心臟也缺乏跳動的力氣而宣告不治


這個愛情故事對我而言,是我無法體會的,我從未經歷過類似的經驗,無法深刻了解他的心境,他經歷了太多我不曾經歷過的事,他克服了他心中的不安全感,選擇正面迎接他的人生,這是我要學習的地方


若要討論得了罕見疾病會如何面對愛情,不如說說我目前的愛情觀


我對於愛情一直有股憧憬,我彷彿是為愛而生的,當愛情來了,力量也來了,不管再困難的事也變的輕而易舉,老師說每個人都要有"信仰"身心才能健康,大部分的患者都是經由信仰讓他們支持下去,我也有信仰,我信仰"愛情"我的愛情不只是男女之間那份激情,祂是"完全的愛",祂包含親密(心靈相契),激情和承諾,你一定覺得我瘋了,怎麼能相信這麼不可靠的東西,其實愛情是屬於你自己的,祂只是一種感覺,一種幸福的感覺,祂並不代表任何人,也就是說不是那個"人"給你幸福,是"愛情"給你幸福,而愛情是要去製造的,它必須有"親密激情和承諾",只要擁有這些元素,你就會擁有愛情,相反的如果沒有這些元素,就算你緊緊抓住那個人,也不會有愛情囉!!!


備註: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教授史登堡(Sternberg),在1986年提出「愛的三角形理論」,普遍被認為是目前對愛情研究得最完整的理論。他認為完整的愛由三個元素構成:

(1)激情(Passion),雙方關係令人興奮的部份,包含強烈的吸引力,想更多認識、更多接觸對方,也包含浪漫的感覺、外表的吸引力、身體的親密、性等等;屬於兩人關係的動機向度。
(2)親密(intimacy),是因著溝通、互動、心與心交流,彼此有深刻的認識而產生的親近、連結、相知、相惜、信賴、安全的感情;屬於兩人關係的情感向度。
(3)承諾(Commitment/Decision),包括開始決定愛一個人,和長期的與對方相守的意願及決定。會為彼此的關係負責,一起面對未來,願意犧牲、奉獻,經營愛的關係;屬於兩人關係的認知向度。
愛的三元素有不同的特性,承諾的穩定性高、激情的穩定性低,激情容易有短期的效果,承諾和親密才能維繫長久的關係。戀愛初期,浪漫的氣氛、經過修飾的外表、荷爾蒙的分泌,會使兩個人如醉如痴,然而,堅固的愛情是需要在親密與承諾上多花時間培養、分享,並且是經得起考驗的。

完整的愛需要兼具三個元素,缺了任何一個元素都不是完美的愛情。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這三個元素的相對強弱,會組合成哪些不同類型的情感?
(1)無愛:三種元素都沒有,大多數異性間的人際關係屬於這種。
(2)迷戀:只有激情的元素,例如一見鍾情、初戀、暗戀、孺慕之情等。
(3)喜歡:只有親密的元素,彼此有溝通、互動,是朋友的關係。
(4)空愛:只有承諾的元素,例如奉父母之命的婚姻、同床異夢的夫妻等。
(5)同伴之愛:親密與承諾的組合,是深刻的友誼或柏拉圖式的愛情或已退去激情,堅貞相守的老夫老妻。--「經過大風大浪,我們是最佳拍檔。」
(6)浪漫之愛:親密與激情的組合,不願意或不能付出承諾。--「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7)愚蠢之愛:激情與承諾的組合,無親密關係為基礎,例如閃電結婚,或奉兒女之命成婚。--「你給我一夜,我給你一生。」
(8)完整之愛:三者皆有。


 


第一次說故事

這兩天我到哥哥和弟弟班上講故事.....


一樣的故事但兩個班級的反應卻大不相同,在小瑋班上講時班上互動好,有種欲罷不能的感覺,自己越講越興奮,好像有股魔力,讓這個故事高潮不斷,我們好像真的進入那個情境,大家都玩的好開心.......


今天在大楷班說故事,一開始老師就警告孩子不可以出聲音,故事說到一半,老師就出來管秩序,把場面弄得好尷尬,其實我並不覺得孩子吵,甚至我覺得孩子心驚膽顫的在聽故事不敢發言,讓我不知道該如何銜接故事...... 真是一個尷尬的經驗!!!真不知道下一次還要不要去說故事........


 


2006年4月3日 星期一

如 何 解 決 衝 突

       陳秀芬老師演講

劉宗慧整理

衝 突 實 例

人物:小皮(四歲)、小皮的媽媽;小華(四歲)、小華的奶奶,兩家互不相識

時間:週日午餐時間

場地:麥當勞遊戲間內

經過: 1. 在遊戲間內,有許多小朋友一起追逐玩耍,混亂間小皮打了小華的背部,造成小華大哭起來。

2. 接著小華跑去找奶奶,奶奶問他怎麼了?他說被人打了,好痛。奶奶一邊幫他揉揉背部,一邊說不痛、不痛。

3. 奶奶又問他是誰打的?小華指著斜對面的小皮,奶奶嘆了一口氣,又幫他揉揉背部,說不痛、不痛,只見小華還是照樣哭得很大聲。

4. 這時忽然聽到小皮的媽媽口氣很兇地問小皮:「是不是你打人的?」一邊問還一邊打小皮的屁股,小皮哭了。

5. 沒多久小皮的媽媽帶著小皮走了,只剩下小華在低聲啜泣。

這是一個真實的例子,在我們身邊的人中間,彷彿也常常看到類似的經歷。我們看到兩個孩子吵架,甚至打起來了,其中被打的人很委屈地哭了,可是奶奶卻說:「不痛、不痛!」讓他一直哭個不停;而打人者的家長,只是打孩子出氣,然後又很沒面子似的拖著孩子離開現場,讓我們這些旁觀者留下一個疑團,到底事情解決了沒有?


問 題 的 歸 屬(Problem Ownership)

談到解決衝突這個主題,必須要先釐清問題屬誰?誰需要出面來解決問題?

我們知道,通常打人的孩子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他搶到玩具很得意,哪裡會覺得有問題。他沒有問題意識,所以他並未擁有問題;擁有問題的人顯然是被打者,因為他哭了、受了委屈,感到心理不平衡,所以他覺得有問題,他必須出面解決這問題。這不像我們一般所想的那麼簡單,以為打人的小孩有問題,他應該出面解決。

由上面這個衝突的例子,我們來看可能會有三種反應,因此就有不同的問題歸屬:

1. 小皮和小華都覺得無所謂,他們在一起打打鬧鬧地很平常,那就無問題歸屬可言。

2. 被打的小華覺得有問題,他哭得很傷心,那他要學習出面解決他的問題。

3. 第三者─可能是其他的小孩或大人─覺得有問題,想要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例如,小華的奶奶看到孫子被欺負了,很不忍心,出面處理;或是小皮的媽媽看到兒子打人,老毛病又犯了,出面主持公道。

有時候我們看到孩子們玩笑開得太過火,如拿掉別人的椅子,害別人跌倒;或罵不好聽的話,如「大便、屁股…」等,我們也會制止孩子這種行為,因為我們覺得有問題,這就是第三者的問題歸屬。小女一年級時,學校放學後,有兩位小學生久等不到父母來接,在地下道入口處玩耍推擠,沒想到發生意外,其中有一位被推下樓梯,當場死亡。如果在場有其他家長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及時勸阻,也許可以避免這種不幸。所以第三者遇到問題時,的確有義務要介入,以免事態擴大。只是第三者介入要有智慧,不可以用濫罵或打架的方式,以免轉變成另外兩個人的衝突。


解 決 衝 突 的 方 式

分清楚問題的歸屬之後,我們就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如何正確地解決衝突。

一、行 動

○ 面對問題,自己解決。
╳ 坐著哭或跑去告狀。
在行動方面,我們鼓勵孩子自己面對問題,自己解決,也就是教導孩子去應付各式各樣的狀況,遠比我們幫他處理好。因為我們無法永遠陪在孩子身邊,做他的仲裁者,他遲早要學習面對問題,自己解決。

同時,我們不鼓勵孩子告狀、或坐著哭等人來幫忙。愛告狀的孩子通常人際關係較差,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較不受歡迎,這種情況在成人的社會也一樣。除非孩子已經在行動上有所處理了,情況依舊無法改善,此時請求大人幫忙,大人就必須介入。畢竟不是所有事情孩子都可以處理,有時連大人出面可能都無法解決。

所以,原則上是由大人先教導孩子解決衝突的方式,若孩子自行處理無效,大人再出面了解狀況。我家有個小故事,可以補充說明:小女五歲時,全家一起到她的乾爹、乾媽家玩,他們家充滿了高級的古董及家具,什麼都不能碰,實在讓他們姊弟很無聊,沒多久,兩個人就打起架來了,姊姊被弟弟打,哭著跟在場的乾媽告狀,乾媽說:「你去跟媽媽講。」結果女兒真的跑來跟我說弟弟打她。我揉一揉她被打的部位,安慰她一下,然後跟她說:「媽媽沒有打你,是弟弟打你,你應該要去跟弟弟說才對!」她想了一想,也對,就又跑去跟弟弟理論去了。因為女兒已經學過如何處理衝突,所以她跟弟弟說:「我不是給人家打的,你這樣打我,我很痛耶!」只是這樣陳述,也不用弟弟道歉,她就覺得好過多了。

二、表達感覺

○ 你打到我的手,我好痛喔!
╳ 以牙還牙,打回去。
知道被打的人應該面對問題,自己解決後,首先要義正嚴詞的告訴打人者,你打到我的哪一個地方,我產生什麼後果。譬如說:「你剛剛打到了我的手臂,我好痛喔!手臂都紅起來了。」或者是:「你用腳踢到了我的背部,我很痛耶!」單純的表達自己受到了什麼傷害,有何感覺,簡單明瞭,三歲的孩子都能說出來。切忌使用報復的手段,讓打人者嚐嚐被打的滋味,兩人打來打去,沒完沒了。

三、表達思想

○ 我不是給人打的。
╳ 你是個壞小孩,亂打人。
表達完了感覺,如果覺得還不夠,可以再加上表達思想,嚴肅的跟打人者說:「我不是給人打的。」或是:「手是用來工作的,不是用來打人的。」以及「腳是用來走路的,不是用來踢人的。」這樣的表達思想方式,屬於真理的表達,沒有指控的意味,適用於任何人。反之,如果用罵人的方式,說:「你是壞小孩,亂打人!」這樣的表達方式會增加對立和衝突,應該避免。我們大人也要小心,不要亂罵人,以免發生孩子打架,大人也吵架的狀況。

接下來,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父母應該如何教導孩子,解決衝突。小女三歲時,我被邀請去幼稚園的班上觀察她的上課狀況,我站在門外,隔著單面鏡看她在教室裡的情形,那時剛好是團體時間,大家圍坐在地上一圈,聽老師說故事,沒想到我的女兒被旁邊的大男生推擠了好幾下,當場委屈地掉下眼淚來,老師沒看到這種狀況,所以沒有任何處理,我身在門外,實在非常心疼。中午放學回家後,我問她早上發生的事,她說旁邊的男生Ben(化名)推她,所以她才哭了。我告訴女兒,Ben推妳,妳應該趕快跟他說:「我不是給人家推的。」沒想到,女兒拒絕這樣說。我勸了她好久,她都不肯說。我仔細想想,女兒不說的原因可能是:害怕對方、害羞、或不熟悉英語的表達。因此,我決定跟她來個角色扮演的遊戲,我扮演小女Mimi,她扮演Ben,Ben推了Mimi一下,Mimi義正嚴詞的跟Ben說:「I am not for pushing.」然後Ben很不好意思的說:「I am sorry.」表演完了,女兒仍然興致勃勃地要求再來一次,就這樣,我們玩了好多次,她也聽到我說了好多次I am not for pushing.後來我要求角色交換,女兒演她自己,我演Ben,結果女兒可以很自在地把這句話說出來,以後在學校碰到同樣狀況,她就知道如何處理了。

幾天以後,我和幼稚園老師進行親師座談會,老師解釋這個男孩Ben的自制力很差,常常欺負人,因此要不要把他的位置換掉?我想了一想,說不必了,因為躲避不是辦法,讓女兒在這個幼稚園的小環境,就學習如何面對問題,將來她進入社會,才有適應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結果,女兒果真適應得很好,Ben再也不會隨便欺負她了。

最後,如果你的衝突對象不是經常會碰到的人,「保持距離」也是一種避免衝突的辦法,讓孩子在環境上盡量避開可能發生的衝突。例如在公園或遊樂場裡,避開說髒話或暴力傾向的孩子,以免自己的孩子模仿或被欺負,同時適當的機會教育,教導孩子不宜的行為有哪些?哪些人不受歡迎?孩子自然會有自己的判斷。

小皮和小華的衝突解決之道

從這個衝突實例中,我們看到問題的歸屬有三個:第一個是小華,他被打得很痛,傷心的哭了,所以他可以義正嚴詞的對小皮說:「你打到我的背部,我很痛。我不是給人家打的。」第二個是小華的奶奶,她看到小華被打了,應該要安慰小華說:「好痛喔!是不是?奶奶幫你揉一揉。」然後再鼓勵小華自己去跟小皮談一談,若小華不敢去,就陪著小華去跟小皮說;第三個是小皮的媽媽,她意識到自己孩子打人了,應該要讓小皮去跟小華道歉,並且強調:「如果你再打人,除了道歉之外,我們必須馬上回家,因為你沒辦法跟小朋友好好玩。」


三 種 衝 突 處 理 狀 況

狀況一、自己的孩子打人

大人應先了解前因後果,讓孩子有申訴的機會,或許別人使用言語暴力刺激他,或者他有什麼委屈,要讓他先講出來,安慰處理過後,才帶他向對方道歉。如果孩子不願意說對不起,表示他還有不服氣的地方,試著講道理說服他,如果他還是堅持不肯道歉,就必須使出父母的法寶—拿走他的權利,使他有所損失,讓他自己衡量要道歉還是要權利。例如,孩子很喜歡在麥當勞玩,但他在那裡打人,又不肯道歉,我們就可以說:「如果你不去說對不起,我們就必須離開這裡了,因為你沒辦法好好跟小朋友玩。」或者更嚴重一點的說:「我們從此以後不再來麥當勞了。」看準孩子重視的是什麼,跟孩子鬥智,當孩子知道你是認真的,而且衡量過損失之後,比較會傾向道歉。

有些孩子的自制力及吸收經驗能力較差,會在行為上一犯再犯,例如一、二歲的孩子咬人,告訴過他不可以,他也知道不可以,但是如果別人拿走了他的玩具,他無法表達時,仍然會用咬人的方式。所以孩子一方面需要學習自制能力;一方面需要學習怎麼解決問題。這些都需要時間,不是一、二次教導就學會的。我們要不斷孩子教導什麼是對的,還要他付出一點代價。久而久之,他漸漸會改變。

如果孩子固執犯錯,老是在打人後,無所謂的說一句:「對不起。」沒有一點誠意,這時我們必須教導孩子如何說對不起。請孩子眼睛看著對方,語氣溫柔的說:「對不起,請你原諒我!」如果你覺得這樣還不夠,再加上警告:以後再犯這個錯誤的話,將會有何後果(拿走他的一些權利),然後確實執行。

最後我們可以強調:「你是好孩子,不做這樣的事。」肯定孩子良善的本質,但是打人是不對的行為,勸勉他不做這樣的事。

狀況二、自己的孩子被打

第一時間要處理的是給孩子同理心,讓他知道大人了解他的感受。如果孩子被打,哭著找奶奶說:「好痛、好痛。」奶奶卻回答說:「不痛、不痛。」孩子會感到不被了解,只有哭得更大聲。嬰兒時期的哭聲,代表他發出訊號說他哪裡不舒服;孩童時期的哭聲,則是需要人了解他的問題,需要得到安慰,所以我們必須站在孩子的立場,先去了解他的感受,說:「你被別人打了,很痛也很生氣,是不是呢?讓我來幫你揉一揉。」察看傷處,減輕傷痛感之後,再帶領孩子面對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

請注意,當被打者向打人者表達自身的感覺及思想的時候,不必要求對方道歉,只需表達自己即可。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家庭、教育方式都不同,我們沒辦法要求別人有同樣的回應。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打人,我們應該勸導他去跟別人道歉。或許有的孩子會覺得這樣不公平,為什麼我打人要跟他道歉,他打人就不必跟我道歉?其實,簡單的跟孩子說明,他不道歉是他的事,這是不對的行為。這個社會上有人搶劫、殺人、說謊,我們不必因為別人做錯事,也要跟著做。

尊重別人的親權

我年輕尚未有孩子之前,曾經犯過一個錯誤,要求別人的小孩道歉,結果卻造成大人之間的爭吵。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多年前,我與親戚一起用餐,一個五歲的小男孩打翻麵碗,湯汁留出來,弄濕了他爸爸的整條褲管和我的衣角,我擦好了衣服,就對孩子說:「你弄髒了爸爸的褲子,要跟爸爸說對不起。」小男生不說話,頭低低的,我正想進一步勸說,卻聽到他媽媽說話了:「你不要勉強他,他又不是故意的。」我覺得他媽媽的說法不對,做錯事就要道歉,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後來我跟他媽媽就吵起來了,我們各有各的道理,相持不下。事後,我回想爭執的經過,雖然我站在「理」上,卻少了「情」。每個人的家庭都有不同的管教方式,我顯然侵犯了別人的親權,也許他媽媽了解孩子害羞,需要私下處理,不在公共場合給他難堪,所以我不應該越界去管別人的孩子,尤其是他父母在場的時候。

學習饒恕的功課

當孩子受到欺負,心裡十分委屈時,縱使別人立刻道歉,卻仍會有不肯接受道歉的情況發生,這時就是學習饒恕的最佳時機。首先要安慰孩子,給他同理心,讓他知道我們了解他的感受;其次讓他直接和打人者溝通,表達「我不是給人家打的」以及「你打我,我很痛耶!」等等,說出內心積存的委屈,然後再慢慢消化內心的怒氣。

真實例子:教會一位姊妹帶著不到四歲的強強(化名),到會友家參加小孩子的聚會。他們跟著許多人一起進門,強強看見小浪(化名)拿起主人家的火車正要玩,強強就說:「等一下,你應該問阿姨可不可以玩?」小浪不服氣,忽然間打了強強一個耳光,大家在旁看了都很意外。小浪的媽媽把他帶走,私下教導一番,再回來向強強道歉,但是強強說:「我不要原諒你。」強強不僅耳光痛,還有心裡的委屈和羞辱,無法立即原諒對方。回家後,強強的媽媽對他說:「當我們不能原諒別人時,心裡會很不快樂,以後也不想跟對方玩或說話。上帝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和睦相處,如果你不肯原諒別人,只有撒但最高興!」強強聽進去媽媽說的話,打電話跟小浪和好。沒想到,下週日在教會主日學教室遇到小浪時,強強忽然又想起打耳光的羞辱,不肯進教室。媽媽為孩子禱告,並再一次解釋饒恕的意義,孩子終於放下心結,走進了教室,而且也願意跟小浪一起玩了。之後,強強的媽媽告訴我們,強強常常帶玩具去跟小浪玩,心中再無芥蒂,兩人也成為好朋友。這不是一件極美好的事嗎?!

狀況三、別人的孩子打架

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看到兩個孩子打架,我們可以介入說:「不要打架。」如果是在幼稚園裡,或是小朋友的聚會裡,雙方的家長都不在,我們可以請兩個孩子坐下來,給他們機會分別講出真實狀況。大人在旁傾聽,偶爾轉述事實(例如:「某某說你剛剛先打他的,是不是呢?」不作仲裁,不加任何判斷,只作協調。因為我們大人往往只看到事情的一部分,沒看到全部,若因此加以仲裁,會產生委屈與冤枉。若讓孩子們自己說,兩個人都心知肚明誰在說真話,誰在說謊話。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談清楚,引導理虧的孩子道歉,若雙方都有錯,兩個人都必須就自己不對的地方向對方道歉,重歸於好。

孩子們的衝突狀況很多,我們不見得遇到任何事情都能處理,但是把握住原則,就事論事,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見招拆招就對了!其實當父母沒有那麼難的,不是嗎?








































































































2006年4月2日 星期日

牽一隻蝸牛去散步---異鳴

上帝給我一個任務 叫我牽一隻蝸牛去散步
我不能走的太快
蝸牛已經盡力爬 每次總是往前挪那麼一點點
我催他 我唬他 我責備他
蝸牛用抱歉的眼神看著我
彷彿說:人家已經盡了全力!
我拉他 我扯他 我甚至想踢他
蝸牛受傷了 他流著汗 喘著氣 往前爬
真奇怪 為什麼上帝會叫我牽一隻蝸牛去散步?
上帝啊! 為什麼?
天上一片安靜
唉! 也許上帝抓蝸牛去了!
好吧!鬆手吧!反正上帝也不管了 我還管什麼?
任蝸牛往前爬 我在後面生悶氣
咦? 我聞到花香 原來這邊有個花園
我感到微風吹來 原來夜裡的風那麼溫柔
慢著! 我聽見鳥叫 我聽見蟲鳴
我看到滿天星斗多亮麗
咦? 以前怎麼沒有這些體會?
我忽然想起來 莫非是我弄錯了!
原來是上帝叫蝸牛牽我去散步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總是急急忙忙怕錯過了什麼


孰不知最美好的事物就是"生活"